房屋署表示,一名公屋居民因虛假陳述沒有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被判監禁。房屋署發言人16日提醒所有公屋居民,必須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
據悉,該名居住於香港鴨脷洲邨的公屋居民,在2022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並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其後調查揭發,該居民案發時全權擁有一個位於荃灣的住宅物業。
該居民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了相關條例而被檢控,並於5月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慮到案情的嚴重性後判被告監禁兩個月,緩刑十二個月。房屋署已向有關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以收回該公屋單位。
發言人嚴正提醒所有公屋住戶,作為釐定租金以及審核續住公屋資格的基礎,住戶必須準確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在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時,住戶應先仔細閱讀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的內容及填表須知,並按指定的方法計算其收入及資產填寫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