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傑出科技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實施辦法》5月15日起施行。根據《辦法》,深圳將根據國家戰略和深圳重點領域、重點產業發展需要,每2年遴選不超過10名具有成為大師和戰略科學家潛力的培養對象進行重點培養。入選人才將獲得每人1000萬—2000萬元(人民幣)培養經費,用於提升科研能力和加強團隊建設。
《辦法》明確,深圳選拔傑出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對象,主要對具有突出學術水平,研究方向處於科技發展前沿領域,在本學科領域有重大發現、較大影響力和較高的學術造詣,具有成長為大師和戰略科學家潛力的中青年領軍人才進行重點培養。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不超過10人。
選拔培養聚焦5類科技創新人才
選拔條件主要包括4個基本條件和5種業績條件。4個基本條件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嚴守學術、道德規範,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已在深圳全職工作」和「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5種業績條件包括正在承擔或曾參與國家重大科研任務、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工程並作出突出貢獻;正在承擔或曾參與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或重點學科建設並作出突出貢獻;正在帶領或曾領銜省級以上高層次創新團隊;在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始創新上有重大突破;在攻克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及顛覆性技術上有重大貢獻。
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推薦方式上,採取單位推薦或個人推薦方式,由單位履行材料審核主體責任。在評審方式上,採取通信評審和會議評審兩個環節,根據專家會議評審結果,確定擬入選對象和資助金額檔次。在確定方式上,選拔工作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報深圳市傑出科技創新人才選拔培養聯席委員會、深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批准後確定。
每人將獲1000萬—2000萬元培養經費
根據《辦法》,入選傑出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對象後,須與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所在單位簽訂三方培養協議,保證在深圳全職工作5年。培養對象將獲得每人1000萬—2000萬元培養經費,用於提升科研能力和加強團隊建設。
為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資金使用績效,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將加強全過程管理監督,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培養期間將進行中期、期滿兩輪評估,評估結果作為撥付資金的重要依據。
此次發布的辦法是對原試行辦法進行的優化升級。此前,深圳曾於2019年出台《深圳市傑出人才選拔培養實施辦法(試行)》,自2019年9月1日施行,有效期已屆滿。5年來共組織兩次傑出人才培養對象選拔,共計17人入選。培養期間,3人當選兩院院士,1人入選加拿大工程院院士。(記者林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