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道,聯邦法院周二下令,埃隆·馬斯克必須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他以440億美元收購Twitter的調查中作證。
馬斯克曾辯稱,SEC無權傳喚他,調查他在收購這家現在被稱為X的網站時是否違反了聯邦證券法,並指責該機構在長達數年的爭執中對他進行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