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廉政公署通緝的香港科技大學前兼任副教授楊霖龍4月底在波蘭落網,律政司應廉署要求,根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要求波蘭當局暫時逮捕楊霖龍,並正籌備向波蘭當局提出移交楊霖龍的正式要求。
廉署表示,4月底接獲國際刑警組織通知,楊霖龍在波蘭一個國際機場被拘留。廉署感謝律政司及波蘭當局提供協助,將楊霖龍緝拿歸案。
59歲楊霖龍,科大化學系前兼任副教授,面對17項罪名,包括3項串謀詐騙罪及14項欺詐罪,違反普通法及《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他涉嫌串謀2名前供應商董事,隱瞞他於這兩間供應商的權益,進行多項採購涉款共約400萬元。廉政公署早前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楊霖龍。
廉署指,涉案罪行在2011年9月至2019年2月發生,當時楊霖龍負責進行17項招標及採購活動,為科大及其附屬公司向他擁有直接或間接財務權益的駿科(亞洲)製藥有限公司及高準檢驗及檢測有限公司,採購多項實驗室儀器及測試服務。
根據科大規例,身為兼任副教授的楊霖龍須在委聘任何供應商前,申報他與供應商的利益衝突。此外,供應商亦須申報它們是否與科大職員有任何利益關係。
楊兆安於2011年底成為高準獨資董事及股東。駿科於2012年中成立,楊兆安當時是其獨資董事及股東,歐陽兆㷨同年年底取代楊兆安出任有關職位。
串謀控罪指,楊霖龍涉嫌與歐陽兆㷨或楊兆安串謀詐騙科大,在楊霖龍有責任預先披露任何與科大的利益衝突的情況下,隱瞞他在駿科及高準的權益,誘使科大就上述其中三項招標及採購活動委聘駿科及高準,及致使科大全數繳付該兩間供應商的發票款項。
餘下控罪指,楊霖龍涉嫌與歐陽兆㷨或楊兆安一同隱瞞有關楊霖龍在駿科或高準的權益,誘使科大或其附屬公司在其他14項招標及採購活動委聘該兩間供應商。
該17項招標及採購活動涉款共約400萬元。
本案源於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廉署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獲法律意見向3人作出檢控。2022年9月楊兆安及歐陽兆㷨被落案起訴時,楊霖龍已離開香港,廉署遂於同年10月初向裁判法院申請手令,通緝他歸案。國際刑警亦於2023年8月發出全球通緝告示逮捕他。
楊兆安於2023年10月在區域法院承認11項串謀詐騙及欺詐罪名,被判入獄28個月。歐陽兆㷨則否認三項串謀詐騙及欺詐罪名,其案件將於今年12月19日裁決。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波蘭共和國生效,並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