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消費遊玩、跨境購物生活是時下粵港澳大灣區的潮流。近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在香港簽署《深化粵港區域市場一體化消費維權合作協議》,進一步推進兩地消費維權規則銜接,在更高層次深化兩地跨境維權協同聯動。
合作協議明確,消費者在粵港任何一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產生消費糾紛,均可向被訴方所在地或居所地消委會投訴,有利於進一步降低兩地消費者維權成本。同時,針對跨境電商涉及多方主體導致的維權難問題,首次明確「被訴方經營者的註冊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的,可由實際經營地的消委會受理」,以更方便消費者維權。
由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打造的「粵港澳大灣區消費投訴轉辦平台」自2019年上線以來,共處理涉港澳消費投訴567件,為切實有效解決消費者跨境維權難題發揮了主要作用。為進一步完善轉辦機制,本次合作協議明確,兩地消委會如條件許可應盡量通過該平台對投訴案件進行轉辦、回復和結果通報。此外,合作協議還立足前瞻性要求,提出逐步探索建立粵港消費投訴提示預警制度等合作方向。
粵港兩地消委會首次明確雙方輪流舉辦粵港澳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進一步完善合作平台,推進常態化交流。同時,合作協議對活動的周期、頻次、主題、形式和內容等提出原則性約定,並提出粵港雙方應多採取交流會、座談會、研討會、視頻會議等方式進行交流,持續增強消保聯動和維權合作。
合作協議提出進一步完善維權業務合作機制,在以往消費維權業務合作的基礎上,兩地消委會依托自有新媒體平台打造灣區消費資訊專區;在適當情況下就特定消費議題開展調查研究;探索推動粵港兩地跨地區經營的市場主體提高售後服務便捷度;探索形成消費者權益保護事項清單等一系列全新合作領域。(南方日報記者 賓紅霞 通訊員 粵消宣)
頂圖: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