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推動新一輪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相關工作部署,深圳開展汽車「報廢更新」及「置換更新」補貼活動,支持汽車以舊換新,促進消費升級換代。
報廢更新補貼方面,根據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印發《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當日,下同)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併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7000元。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於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申請補貼。
置換更新補貼方面,活動期間對個人消費者通過「置換更新」方式(賣舊車、買新車)在深圳市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小汽車(含新能源車和燃油車)並完成註冊登記的,按照分檔、分類原則給予補貼。
其中,購車價格為7萬元(含)至15萬元(不含)的,購買新能源車補貼3000元/輛,燃油車補貼2000元/輛;購車價格為15萬元(含)至25萬元(不含)的,購買新能源車補貼5000元/輛,燃油車補貼4000元/輛;購車價格25萬(含)以上的,新能源車補貼8000元/輛,燃油車補貼7000元/輛。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置換更新補貼具體實施細則和申報系統將於後續發布。(深圳特區報記者 吳亞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