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高度關注昨日(6日)傍晚在錦田一貨倉發生的一宗致命工作意外。意外中一名男工在協助吊運一捆鐵板期間,被鬆脫的鐵板擊中,送院後證實不治。對於在意外中有工友身故,勞工處十分難過,並對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勞工處發言人說:「在得知意外發生後,本處已即時派員到意外現場展開調查。我們已向有關僱主及處所佔用人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在該貨倉進行吊運工作,直至我們信納有關僱主及處所佔用人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
發言人續說:「本處正全速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或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00萬元及監禁6個月。
就昨日的意外,勞工處會於日內透過其「職安健 2.0」流動應用程式、網頁發放「職安警示」及電子郵件通知持責者、工會和安全從業員專業組織等,簡介意外事故和提醒業界採取安全預防措施,以避免同類意外發生。
勞工處會敦促有關僱主必須履行《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責任,亦會協助死者家屬辦理工傷補償事宜,及密切跟進有關個案。對於有經濟困難的家庭,勞工處會協助他們申請合適的緊急援助基金。勞工處亦會因應家屬的需要及意願,就經濟或其他方面的援助聯絡社會福利署。(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