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晚間,*ST太安發布公告稱,深交所擬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4月30日,*ST太安披露相關公告顯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的首個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觸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9.3.11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擬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ST太安此前發布的年報顯示,公司去年實現營業收入約4.1億元,同比減少36.43%;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約22.1億元;基本每股收益虧損2.88元。
對於這份大額虧損的財報,會計師事務所四川華信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川華信提出,太安堂的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影響未消除。同時,其無法確定資產負債表部分的項目期初數值,無法確定大額減值損失全部計入年度損益的合理性,無法確定銷售推廣金額的準確性,也無法確定2023年度財務報表是否存在重大報錯,無法判斷是否涉及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和信披要求的情形。(深圳商報記者 陳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