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29日)踏入第68日審訊,亦是第五名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第10日出庭作供。陳梓華下午在辯方盤問下,承認自己在庭上作供時曾提到,他在車上與黎智英會面時,黎稱:「我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我需要迎合西方(要求),去獲得國際支持。」陳同意自己在書面供詞中沒有提過此事。
辯方指,陳梓華供稱自己與黎智英進行過6次會面,在錄影會面和錄口供時,當他向警方講及與黎智英的會面後,每次警方都會問他「咁仲有冇補充?」陳梓華同意。辯方續指,陳梓華在庭上作供的主問階段,曾講及一系列事情,但卻沒有在錄影會面和書面供詞中提過,例如陳梓華提到自己與黎智英第四次會面是在車上,指當時黎智英稱:「我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我需要迎合西方(要求),去獲得國際支持。」
辯方展示陳梓華在2021年5月4日錄取的書面供詞中,陳梓華當時稱:「2020年3至5月,我第四次同黎智英見面……」「黎智英表示年輕一輩的國際遊說……年青人要專心選舉工作,集結民氣……集中非建制派的選票、由於過去一年,年青人積極參加社會運動,希望透過初選集結年青的政治素人吸引年青人投票……」辯方指在書面供詞該段落中,陳梓華沒有提過黎智英當時稱自己並非不支持「勇武」。陳梓華稱「但佢有講過呀嘛」,惟同意自己書面供詞沒有提及。
此外,陳梓華在2020年10月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中,否認自己協助另一從犯證人李宇軒在被捕後離港,亦否認自己有資助過李宇軒。但陳梓華今日在庭上承認,當時是向警方說「假話」。陳梓華在法官提問時同意,在李宇軒被捕獲保釋後首日,對方已問他有否方法離港。他引述李宇軒說需要安全屋,又說自己的電話等資訊曝光,需要離港。陳梓華供稱自己曾告知李宇軒,分別有人願意為他提供安全屋、交通及財政支持,以及為他安排離港船隻。但他否認曾向李宇軒提及成立流亡政府後陳梓華願意成為領導人,亦否認曾提及自己負責軍隊。
警方2021年至今年初,曾分別於荔枝角收押所及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多次與陳梓華會面,其中在小欖有65次會面,共長達65小時,他說當時沒有與警方討論任何有關證供的內容,形容自己情緒好崩潰,會面主要講他的身體狀況、抱怨在小欖的生活,但並沒有錄取口供。(中新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