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施行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實行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先入戶後就業」政策及放寬在職人才入戶年齡限制等3項政策措施。
記者獲悉,按照東莞市發布的針對此次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政策答疑分析,《意見》中提到的非莞戶籍居民是指外省市戶籍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外國人。
一起來看看具體政策措施
1.施行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
非莞戶籍居民在東莞市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在用人單位正常參加東莞市社會養老保險,申請時持有東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連續滿1年,可以申請入戶東莞市,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並按以下順序登記入戶地址:
(一)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下同)擁有自有產權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記入戶;
(二)本人或直系親屬沒有自有產權住宅房屋,工作單位設有集體戶的,在工作單位集體戶入戶;
(三)本人或直系親屬沒有自有產權住宅房屋,且工作單位沒有設立集體戶的,在居住證登記地址的屬地園區、鎮(街道)新型社區集體戶入戶。
2.實行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先入戶後就業」政策
在東莞市申報居住登記的非莞戶籍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畢業5年內可按「先入戶後就業」原則,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入戶東莞市。入戶時按以下順序登記入戶地址:
(一)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自有產權的住宅房屋地址入戶;
(二)本人或直系親屬沒有自有產權住宅房屋的,在東莞市專門設立的人才公共戶入戶。
3.放寬在職人才入戶年齡限制,進一步放寬人才入戶年齡條件。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高級職稱、技師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類技能人才放寬至55周歲以下;
全日制本科學歷、中級職稱人才放寬至50周歲以下;
全日制大專、初級職稱人才放寬至45周歲以下;
高級工放寬至40周歲以下,中級工放寬至35周歲以下。
同時,《意見》還提出了強化組織實施的具體措施,明確對申請人提供虛假信息、作出虛假承諾、提供變造、偽造或虛假材料的行為記錄的處罰措施。《意見》自2024年6月1日起實施。
此次戶籍制度改革最大亮點:對現行穩定居住就業入戶、畢業生入戶和在職人才入戶年齡限制進行了優化和調整,尤其是大幅降低了現行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條件中居住證和社保的年限要求。(記者 冷運軍 通訊員 東莞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