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24日)踏入第65日審訊,第五名「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第七日作供,繼續接受控方主問。
陳梓華供稱,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重光團隊」內部認為李宇軒已觸犯法例,應該離開香港,由陳梓華接手他的人脈關係,但李宇軒不欲離港。黎智英及後於2020年8月10日被捕,認為失去黎智英是一個沉重打擊,因此有意勸李宇軒離港,但不久後從新聞報道得悉李宇軒也於同日被捕。陳梓華又提到,從Mark Simon口中得知,在黎智英被捕後,有商人和政治人物正與黎斷絕關係,當時有「樹倒猢散」的感受。
陳梓華供稱,當時「重光團隊」成員相信其是團隊中的領袖角色,並曾與李宇軒談及,當李宇軒離港後,會由陳梓華於香港頂替其位置。他亦提到,在2020年7至8月,曾與Mark Simon談論李宇軒的情況,當時李宇軒很頑固、不願離開香港。
陳梓華解釋,在2020年7月,「攬炒巴」劉祖廸表示李宇軒處理過數次眾籌,他手上有很多其他成員的銀行資料,如果李宇軒被捕,對於整個「重光團隊」都會構成風險;因為李宇軒已經在參與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簡稱IPAC),亦曾在聯合國曝光及前往美國,另曾高調地舉辦監選團,所以團隊成員認為他已經觸犯香港國案法。
陳梓華憶述,從Mark Simon口中得知,當時有商人和政治人物正與黎智英斷絕關係,當時他有「樹倒猢散」的感受,由於不想李宇軒有事,因此再勸對方離港。他又認為,在沒有黎智英後,將無可能知道美國政府內部消息,亦會失去美國或其他地方的政治人脈,預期曾經在國際線上很統一的目標未必再如此統一,認為會造成沉重打擊。
陳梓華供稱,IPAC成立前,裴倫德曾打算邀請美國前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但當時佩洛西曾聯絡前民主黨主席李柱銘,對方建議佩洛西不要加入IPAC。
另外,陳梓華確認,於2020年10月10日因協助罪犯被捕、獲准保釋後曾與Mark Simon 聯絡,Mark Simon著他不用擔心,並指與黎會安排法律支援,以及會在美國安排後路予陳,並會循美國及台灣的渠道打聽有關陳的案件消息。他又指,Mark Simon當時要求自己什麼都不用做,但須有再次被捕的心理準備。Mark Simon又認為陳梓華應繼續進行「民主運動」,例如國際遊說及推動「制裁」。
控方表示大致完成主問,需時翻閱筆記,以查看有否後續問題,法官將聆訊押後至明日(25日)繼續。(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