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期所網站消息,4月10日,上海期貨交易所發布通知:經研究決定,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連續交易)起,在黃金和銅期貨品種實施交易限額。
上海期貨交易所4月10日發布關於在黃金和銅期貨品種實施交易限額的通知
上期發〔2024〕108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連續交易)起,上期所在黃金和銅期貨品種實施交易限額。非期貨公司會員、客戶在上述品種各合約日內開倉交易最大數量如下。
實際控制關係賬戶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按照單個客戶執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制。
對於第一次超過交易限額的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將採取限制開倉不少於5個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計兩次超過交易限額的,將採取限制開倉不少於1個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計三次超過交易限額的,將採取限制開倉不少於2個月的自律管理措施。情節嚴重的,按照《上海期貨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