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遠康 西貢區候任區議員、「治港新政」成員
全港市民翹首以盼的基本法第23條已於3月23日正式生效,除了有助堵塞國家安全漏洞,更加可以讓香港保持長期繁榮和安定,集中精力處理各種民生難題。網上不少港人都認為,這個值得紀念的日子應該列為公眾假期,讓市民分享立法的喜悅和加強宣傳國安信息,筆者對此實在深表認同。
現時,香港的公眾假期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第一,是沒有「星期六補假」。政府對於星期日的公眾假期會順延一天,即星期一會訂為補假。可是,對於星期六的公眾假期則沒有相應安排。由於現時大部分機構都是採取五天工作周,變相令大多數打工仔女損失一天假期。事實上,每年都有2至4天的星期六公眾假,假設一個僱員工作40年,就相當於損失超過2個半月至5個月的假期,情況極不理想。
第二,是香港的假期日數偏少。根據本地法例,香港的公眾假期一共是17天,而年假則最低為7天,即假期合共為24天,遠遠落後於不少先進發達的國家和地區,例如盧森堡、丹麥、法國、新西蘭、德國等等。即使與亞洲區內的地方比較,香港的水平仍然不敵韓國(30天)、印度(35天)、阿聯酋(40天)等等,實在有損香港的形象和競爭力。
香港公眾假分布不平均
第三,是香港的公眾假期分布不平均。如果將一年簡單劃分成四季,大家可以發現4至6月的假期最多,包括復活節、勞動節、佛誕和端午節,共7天;緊隨其後的是10至12月及1至3月,前者有國慶、重陽及聖誕,後者則有元旦及農曆新年,各有4天假期;最少假期的則是7至9月,只有回歸及中秋,有時中秋更會延至10月,變相該季度甚至可能只得1天假期。一方面,夏天是一家大小出外度假的高峰期,假期較少對多數打工仔女而言較不方便;另一方面,香港夏天普遍高溫,工友需要在炎炎夏日中「連踩」兩個多月,缺乏休息下容易造成意外。
第四,是香港公眾假期與西方宗教相關的日數比例較高。誠如上述,香港公眾假期一共17天,當中與中國傳統習俗有關的假期有7天,約佔41.2%;5天為天主及基督教假期,佔比29.4%;與政治相關的假期有3天,佔17.6%;而與中國宗教相關的假期只得1天。既然香港是一個華洋共處、中西文化交匯的國際城市,有必要相應增加與中國宗教有關的節日作平衡。
基於以上的問題,筆者認為在提出增加公眾假期前,有兩個重要的原則。首先,增加的假期要有助鼓勵港人對國家安全和國情文化的認識,讓公眾在享受假期當中加強對國家的歸屬感和自豪感。其次,假期的設立要有助解決現時假期分布不均和假期日數偏少的弊病,讓廣大打工仔女及其家庭都可以受惠。基於以上前提,筆者認為特區政府應該分別增加3月23日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紀念日、農曆七月初一的道祖誕及農曆八月二十七日的孔誕。
有助加強民族身份認同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保障國家和香港的根本利益,重要性不言而喻,列為公眾假期以鼓勵市民多認識國家安全的法例和資訊實在無可厚非。另外,香港既然設立從印度傳來而在中國發揚光大的佛教重要日子──佛誕,則不宜厚此薄彼,將在中國源遠流長的道教之大日子棄之不顧。事實上,民間的傳統習俗,例如拜土地公、到黃大仙廟求籤、供奉玉皇大帝等,都與道教教義密不可分,信徒之廣及影響力之大不亞於佛教,實在應該得到政府的重視。至於孔誕,由於孔子有萬世師表之稱,有助提倡尊師重道的傳統價值觀以及興辦教育的風氣,同樣應該獲得支持。
假如以上三天列為公眾假期,則香港的假期日數便可增加至27天,雖然仍然與不少富裕的國家或地區相比稍遜一籌,但是至少可以拉近距離,有助增加香港對海外優秀人才的吸引力,推動經濟轉型和向前發展。此外,由於道祖誕和孔誕分別為農曆七月和八月,即假期多為新曆的8月和9月,有助改善7至9月假期數量偏少的問題,令全年公眾假期的分布變得相對均衡。而三個假期的主要目的,在於推動國安及國情教育,對加強民族身份認同甚有裨益。
當然,每每提及增加公眾假期,就必然有商界人士反對,擔心會增加營運成本。因此,筆者並不要求政府一步到位,一口氣將以上三個重要日子列為公眾假期,而是可以按部就班逐漸增加日數,讓商界及全體社會慢慢適應。筆者必須強調,公眾假期的多寡,不單單視乎經濟效益,更要在乎其內在意涵,如果假期有助港人加強對國家安全和國情文化的認識,政府應該大力推動,使社會長治久安和讓港人感受更多幸福感、安全感和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