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3月18日至昨日(21日)一連四日在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分別是代號「曙光行動」,以及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和「風沙行動」。行動中共拘捕13人,包括8名懷疑非法勞工、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2名逾期逗留人士。
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9個目標地點,包括裝修中單位及餐廳,共拘捕3名懷疑非法勞工及2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2男1女,年齡介乎36至47歲。當中一名女子亦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1男1女,年齡分別為48及53歲。
於「冠軍行動」中,執法人員於紅磡、九龍城及西區共搜查了80個目標地點,共拘捕5名懷疑非法勞工、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2名逾期逗留人士。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3男2女,年齡介乎42至57歲。當中一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外,2名男子亦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一名46歲女子。被捕的逾期逗留人士為2名女子,年齡分別為27及28歲。當中3名懷疑非法勞工、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2名逾期逗留人士已交由入境處跟進。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圖: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