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劍江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經濟民生聯盟執委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完成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階段後,立法會加開會議恢復二讀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條例草案與香港國安法緊密銜接、兼容互補,進一步完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筆者對於《條例草案》順利通過感到非常高興和激動。因為終於能夠補上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漏洞和短板,為香港特區進一步做好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保證香港長治久安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撐。此次立法順利完成也體現了社會各界團結一心,積極支持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整個過程充分反映香港由治及興新階段的愛國愛港新氣象。當國家安全機制得以完善後,香港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基礎更加牢固,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更加彰顯,我們工商界人士相信,未來的營商環境將更加穩定,更加有生機,相關法律將為香港的發展和國家的安全保駕護航。
由條例草案刊憲,立法會高效完成首讀和二讀,到法案委員會逾40小時的審議,再到立法會將加開大會恢復二讀、三讀。整個過程完全依照香港立法的法定程序,體現了香港行政、立法機關的通力合作、高效高質。但期間美西方政客及別有用心的外國媒體,屢屢對立法工作及維護國家安全工作進行抹黑,攻擊是次立法「太快、太急」「立法會被迫倉促立法」等論調。但事實上,這項立法是基本法明確規定由本港自行完成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屬特區憲制責任。在2003年已有了立法框架,但當年因種種原因未能訂立。近10年來,經歷非法「佔中」、2019年修例風波等事件爆發,「港獨」「黑暴」肆虐,全社會真正意識到香港存在國安漏洞,凝聚起國安港安才能家安的共識。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市民福祉,立法得以正式提上日程。
條例草案完全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特區政府為立法展開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期間籌辦了近30場諮詢會,諮詢包括本地和國際商界、法律界、金融界、教育界、新聞界和其他專業界別、全國性團體代表、地區人士、政黨和相關團體以及外國領事等,諮詢期結束後共收到1.3萬多份意見書,其中98.6%支持立法。香港研究協會近日在進行全港隨機抽樣訪問的結果顯示,有72%受訪者認同香港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有67%的受訪者指該條例的實施對日常生活的基本權利有「正面影響」及「沒有影響」。這一系列數據都清晰明確地表明,早日完成立法是民心所向,有著強大的民意基礎。針對某些外國政客肆意的污衊和攻擊,維護國安條例和香港國安法將會組成維護國家安全的組合拳,令香港的營商環境和投資環境,長遠發展更強更穩定。
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大報告中指出, 「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社會穩定是國家強盛的前提。」國安才能港安,港安才能家安。保國家安全就是保「一國兩制」,保香港繁榮穩定。沒有安全穩定,一切無從談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出席港區人大和港區政協會議時明確指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形勢仍然十分嚴峻,香港當前最重要的就是要盡快完成立法,中央全力支持,這是保障香港安全繁榮和長治久安之法。正如夏寶龍主任強調,中央對「一國兩制」的政策不會改變,形容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國家的「掌上明珠」,不容任何人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機遇與挑戰同在,壓力與動力並存。夏寶龍主任用「掌上明珠」形容香港,給750萬香港同胞以巨大鼓勵,讓香港社會對發展前景充滿信心。
此次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是特區政府立足於現行普通法制度下,充分結合參考香港現有法律和實際情況下的審慎立法,絕大多數罪行的罰則遠較其他普通法地區的相關法律寬鬆得多,呈現出寬嚴相濟、重視實際情況的特點,體現了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高度自信,平衡兼顧國家安全與市民權利的穩健成熟立法。《條例草案》順利通過既是社會共識,也是民之所向。香港終於能集中精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實現再次騰飛,開創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