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顯示,3月18日,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向中國恒大集團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顯示,因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對中國恒大集團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中國恒大集團及其法定代表人許家印不得實施所列出的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天眼查信息顯示,3月18日,因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許家印及中國恒大(HK.03333)新增一則限制消費令,涉及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申請人為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寧分行。
天眼風險信息顯示,中國恒大(HK.03333)目前存在11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超85億元。此外,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存在數百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達數百億,恒大集團有限公司也存在上百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超百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