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交待本周長沙灣誤殺、販運危險藥物及協助罪犯案進展。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今日(16日)表示,案發在前日(14日)晚上約7時30分,西九龍總區衝鋒隊人員於長沙灣青山道60號巡邏期間,發現多輛違泊車輛,作出交通疏導。期間一輛私家車突然加速駛前,先後撞向停泊附近的兩輛私家車,高速撞倒一名66歲女子。
隨後該輛私家車繼續高速行駛,在元州街近欽州街及九江街分別撞向另外兩輛私家車後,涉事司機棄車逃去。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1隊接手調查,在涉案私家車內檢獲約30克霹靂可卡因及約20克冰毒,市值約5.2萬元。事件中,一名司機右耳受傷送院,66歲女行人重創昏迷,延至昨日(15日)下午傷重不治。
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1隊高級督察楊鐵豪表示,人員在現場檢獲一張身份證,經調查後確認身份證持有人是涉案司機,在當晚拘捕一名姓潘男車主(32歲),涉嫌販毒。人員發現涉案司機在逃離現場後,曾到過石籬邨一單位,受同夥接應,協助逃脫追捕,警方其後在該單位拘捕一名姓鄭男子(19歲)協助罪犯罪。
警方搜查多個涉案司機有機會藏身地點,至昨晚11時15分,拘捕一名姓唐男子(22歲),涉嫌誤殺及販運危險藥物,被捕人士沒有有效的駕駛執照,有關交通違法事項亦會一併作出調查及檢控。 首名被捕人士、即姓潘車主已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今早於粉嶺裁決法院提堂,另外兩人士現正扣留調查,不排除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
警方表示,不法之徒為逃避刑責不擇手段逃走,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甚至死亡,屬嚴重罪行,違法者有機會被檢控誤殺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終身監禁。警方強烈譴責不法之徒,為逃避干犯販運危險藥物罪責任,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此外,案中有人協助罪犯逃離法網,警方重申,協助罪犯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區天海)
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右)、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1隊高級督察楊鐵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