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資證券業協會副會長、香港金融服務界選委 林向紅
在香港各界有識之士的積極擁護下,在本屆特區政府的堅定推動下,基本法第23條立法《條例草案》於日前制定並提交立法會審議。
《條例草案》切實落實香港基本法、全國人大有關決定、香港國安法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要求,完善了基本法中至為重要的部分,補齊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的漏洞和短板。23條立法捍衛國家核心利益,保護香港長治久安和長遠發展。
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責無旁貸的憲制責任,是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保障。然而,這項立法工作卻被推遲了26年之久。在港工作十多年的我,作為香港近年來的各項重大事件的親歷者,回顧基本法第23條立法過程中的種種曲折,感慨萬千。
由於缺乏相關立法,「港獨」、「黑暴」等危害國家安全、危害香港安全、危害市民安全的行為愈演愈烈,演變成讓所有市民痛心的「修例風波」。隨着中央政府的介入和香港國家安全法的實施,香港得以邁入「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新階段。23條立法從本地立法層面成為國安法的重要補充,能夠為香港社會築起全方位的安防線,必將為香港「由治及興」保駕護航。
《條例草案》鼓舞人心、震懾宵小。親者氣暢、亂者膽喪。國安、港安、民安的嶄新局面必將成為香港社會的新常態。
《條例草案》從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全港市民民生福祉整體利益出發,有利於建設一個更加安全、友好、可持續發展的營商環境,吸引企業家更好地在港創業、立業、興業。《條例草案》為香港未來的營商環境、金融環境提供了更為明晰的安全指引,打消了之前投資者的揣測、顧慮和擔心。定能提振人心,提振市場。吸引投資,吸引人才。
廿載絆扯蹉跎,今朝修成正果,
飄搖風雨倉惶去,又是大好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