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下月初舉辦,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今年提出兩項建議,一是將粵港澳大灣區打造世界級企業重整中心;二是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希望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在《關於打造世界級企業重整中心的建議》中,梁美芬指出,企業重整意義重大,不僅能快速實現保主體、保就業和保稅收,同時還有極強的產業聯動性,包括帶動產業投資、金融服務和旅遊等相關業態的發展,其關聯規模可達上萬億;還能對人才、技術和資金進行重新整合,有效提升大灣區全球招商的競爭力,以及倒逼大灣區經濟服務水準的國際化,比如,法律、會計、評估和司法鑒定等領域。
對此,梁美芬建議將大灣區打造成世界級企業重整中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發展粵港澳大灣區重要戰略思想抓手之一。她表示,當前迫切需要做的事情包括:一是完善相關法律。本屆全國人大修訂《企業破產法》,應加入跨境破產的規定;二是廣東先行先試。授權廣東在跨境企業重整方面進行探索,給予相應的特別立法授權及設立破產法院(待命名),從制度上提升廣東在跨境破產實施、跨境司法合作的執行力;三是加強司法整合。建議在三地設立企業重整司法合作聯席會議,賦予其相應的審批、協調許可權。聯席會議的職責是定期研究企業重整中遇到的司法問題,確保形成合力為企業重整提供快速、便捷的專業服務。
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建議》中,梁美芬建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要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作為鼓勵生育計劃的重要部分予以考慮,完善配套支持政策,要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等。
梁美芬提出的建議包括將18條修改為「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先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以上子女(含)。」;二是建議將第31條及第32條中有關《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規定,以《多孩子女父母光榮證》(暫名)代替;三是建議在第32條單獨列出第二款,即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完善對多孩子女家庭生活、教育、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四是建議在第23條增加第二款「國家對生育三個以上(含)子女的夫妻,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按照規定提供適當的獎勵、補助和社會保障。」(記者 林駿強)
頂圖: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梁美芬介紹兩會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