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主席梁美芬策劃,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秘書處成員廉希聖口述的《一字千金:廉希聖憶香港基本法起草》今日(20日)舉行新書發布會。廉希聖表示,對23條立法有進展感到很高興,這任務必須完成,有香港國安法作範例可以更好辦。
廉希聖指出,香港基本法是一個憲制性文件,並在1985年已開始考慮起草,當時相當困難,「一國兩制」未有先例,完全是獨創。起草基本法有兩地委員,分別於香港及內地生活,文化背景、法律制度不一樣,大家語言不通,聽不懂廣東話要靠翻譯,很多香港委員其後開會不講廣東話,學會很多普通話,是一個很大收穫。
廉希聖續指,基本法起草沒有財政預算問題,與港澳辦財務人員查詢基本法起草完花費多少錢,獲回覆「一字千金」,每個字意義價值都很大。當時就只有一個想法,就是一定要把香港基本法起草好,因為澳門也要起草基本法,所以大家敬敬業業把香港基本法做好。
廉希聖說,對於「資本主義制度50年不變」,起初寫在香港基本法序言中,有香港委員詢問基本法序言有沒有法律效力,於是把「資本主義制度50年不變」寫入基本法條文。這不是一個時間概念,如果這制度好,50年後都沒有變的必要,香港是內地的窗口,保留資本主義制度對內地發展有好處。至於「一國兩制」的「一國」是固化,「兩制」是可發展,未有寫入基本法的有些做法將來可另行授權。「高度自治」是透過比較而存在,與西藏、內蒙古等自治區比,香港法院是進行獨立審判,還有終審權,內地所有自治區都沒有這個權力,中央不改變香港法院審決,基本法不是「分權法」,而是「授權法」。
廉希聖又說,香港享有的權利再多再高,只是地方權,由中央授予。中央收回香港要保持其繁榮穩定,基本法這新事物要有認知過程,但不能太長,否則在實現香港繁榮穩定方面發揮作用會大打折扣,「我今年93歲,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香港的繁榮與穩定,肯定能看到。」
《一字千金:廉希聖憶香港基本法起草》新書發布會參與者與廉希聖合照。記者 馮俊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