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4年1月18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工作委員會原副書記、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原主任姚凱受賄一案。
圖源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9年至2022年,被告人姚凱利用擔任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詳細規劃管理處處長、閘北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靜安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中共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工作委員會副書記、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及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接工程項目、加快行政審批、協調項目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632萬餘元。
圖源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姚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姚凱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姚凱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親屬等旁聽了庭審。合議庭將在評議後依法對本案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