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場監管廳一級巡視員王淑英回答本報記者提問
在12月28日召開的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上,本報記者就「吉林省《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採取哪些措施和辦法」進行提問。吉林省市場監管廳一級巡視員王淑英進行了詳盡解答。
王淑英說,公平競爭審查對建立國家統一大市場、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確保各類經營主體准入、准營一視同仁,公平平等競爭。設計初衷和總體要求是確保政府相關行為符合公平競爭原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維護公平競爭秩序,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激發經營主體活力和創造力,推動高質量發展。
按照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要求,各級政府部門在出台涉及經營主體經營活動的政策措施時,要對照市場准入和退出標準、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標準、影響生產經營成本標準和影響生產經營行為標準等,從源頭上防止排除和限制市場競爭。
《實施意見》對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作出了進一步部署。一是持續提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水平。抓嚴工作落實,各級政府部門帶頭維護制度權威,明確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責任部門和人員,嚴格履行審查程序,防止文件「帶病出台」。抓好審查質量,通過完善審查機制、加大培訓力度、加強文件抽查等方式,不斷提高公平競爭審查質量和效果,提升審查結論的科學性、準確性。二是着力強化公平競爭審查監督問責。加大通報力度,適時通報或曝光一批違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和行政性壟斷問題,督促整改。加大責任追究,在文件抽查、交叉檢查、第三方評估等常態化監管手段上下功夫,對嚴重違反審查制度要求、拒不整改或者不及時整改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加大執法力度,將事前的公平競爭審查與事後的反壟斷執法糾偏結合起來,打好維護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組合拳」。三是大力弘揚公平競爭文化。推動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將公平競爭政策和法律制度納入必修課程,強化競爭倡導,提升領導幹部維護公平競爭的意識。進一步發揮公平競爭政策宣傳周平台作用,擴大社會知曉度。四是開展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查處濫用行政權力妨礙商品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限定或者變相限定交易、制定含有排斥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等行為,注重做好與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銜接,形成預防和制止行政性壟斷的有效閉環。(張爽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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