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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集體訴訟和解首案 7195名科創板投資者獲2.8億全額賠償

中國證券集體訴訟和解首案 7195名科創板投資者獲2.8億全額賠償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3-12-26 14:50:10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12月26日,上海金融法院審理的投資者訴科創板上市公司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實控人、高管、中介機構等12名被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以調解方式審結。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代表7195名適格投資者獲2.8億餘元全額賠償。該案是全國首例涉科創板上市公司特別代表人訴訟,亦是中國證券集體訴訟和解第一案。

 今年4月,澤達易盛公司因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在披露的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4月28日,12名投資者將澤達易盛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高管,相關中介機構等起訴至上海金融法院,請求判令澤達易盛公司賠償投資者差額損失、佣金及印花稅損失,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月21日,中小投服受部分證券投資者特別授權,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請作為代表人參加訴訟。上海金融法院決定適用特別代表人訴訟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根據特別代表人訴訟「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規則,最終本案適格投資者為7196名。經測算,全體原告投資者損失金額總額為人民幣2.8億餘元。

 考慮到涉案事實認定相對清晰,被告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符合當事人預期,上市公司實控人、高管、中介機構及直接責任人員有一定償付能力,且均有積極賠付意願,為有效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最大限度保障投資者勝訴權益,同時也給各被告彌補自身過錯的機會,減少違法事件對資本市場特別是科創板市場的負面影響,上海金融法院決定組織各方開展調解,促進糾紛實質性化解。

 據悉,上海金融法院第一時間啟動群體性糾紛概括式先行保全機制,12月5日,經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調解,中小投服代表全體原告投資者與12名被告共同簽署調解協議草案,並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製作民事調解書的申請。

 上海金融法院於12月12日召開調解協議草案異議聽證會,組織異議投資者、原被告就異議意見進行充分論證,並向全體適格投資者開放庭審公開網定向觀摩直播權限,保障了群體性訴訟投資者的知情權利。

 聽證會後,合議庭綜合考慮投資者意見、案件所涉法律和事實情況、調解協議草案的合法性、適當性和可行性等因素,決定製作民事調解書。其間有1名投資者申請退出調解,最終參與調解的投資者為7195名。

 根據調解協議,各責任主體將按照第三方損失核定的賠償金額2.8億餘元進行全額賠付,其中,澤達易盛公司、實控人林某、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某承擔主要賠償責任,澤達易盛公司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證券發行的中介機構及其直接責任人員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責任,各方本着及時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一次性實質化解糾紛、盡量減少對資本市場負面影響的原則,形成款項支付方案。

 本案中,由投保機構代表的實際參與調解的投資者佔全體適格原告投資者的比例高達99.6%,代表性強,覆蓋面廣。其中,單個投資者最高獲賠500餘萬元,人均獲賠3.89萬元。案件調解後,全體原告投資者的賠償款項將通過上海金融法院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之間建立的證券賬戶全循環賠償款項分配機制,自動發放至各原告投資者證券資金賬戶,確保合法權益實現安全、高效、便捷。

 該案審判長、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長林曉鎳表示,本案是證券集體訴訟和解工作的首次嘗試,在調解中,合議庭秉持「懲治首惡」和「實質解紛」並重的原則,在民事調解書中明確上市公司及實際控制人承擔主要責任。(記者 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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