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中旬,一批暴徒非法佔據理工大學校園,其間有人企圖逃出警方包圍,亦有暴徒在附近攻擊警方防線,至翌日清晨有19人在校園對出暢運道被捕並被控暴動。其中5人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2人暴動罪脫,餘下12人早前承認或被裁定暴動罪成,區域法院今早(23日)判處其中11人監禁26個月2星期至35個月不等;一名30歲被告曾用鎚攻擊警長頭部,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判囚56個月3星期。
12名被告年齡由22歲至30歲,包括大學生、研究助理、救生員、科技公司操作員、電梯技工、搬運工人、送貨員、健身教練、遊遊戲機中心副經理、翻譯員。
法官林偉權判處22歲大學生禤曉諾、23歲研究助理譚俊輝、23歲無業男謝兆龍及24歲救生員陸偉恒監禁26個月2星期;26歲科技公司操作員李沛珊及26歲電梯技工梁錫俊監禁28個月;29歲林浩陽監禁28個月2星期;24歲搬運工人鄺小凡監禁33個月;22歲送貨員柯仁龍及22歲健身教練吳日軒監禁34個月;26歲遊戲機中心副經理黃文浩監禁35個月。(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