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早前派出近9萬份表格,要求住戶申報是否持有本地住宅物業,並授權查核,至今收回7.5萬份表格,隨機抽查2.5萬戶,發現59個家庭有成員持有本地物業,需交回公屋單位,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指,抽查結果顯示,只有0.2%的公屋住戶擁有本地住宅物業,數量不算多。
招國偉今日(29日)在電台節目說,部分個案是房署接獲舉報後,調查證實住戶瞞報內地住宅或商業設施價值,認為要求住戶簽署授權書,容許署方向不同機構查核是好的方向,應善用公屋資源。
他又指,單靠房署巡查效果有限,居民更加清楚鄰居的出入或居住狀況,不反對設立獎勵機制,鼓勵市民舉報濫用公屋,但需要小心機制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