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劉文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文新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與黨和人民離心離德、自行其是、陽奉陰違、擅權妄為,搞「七個有之」,淪為政治生態和經濟秩序的破壞者;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對抗組織審查,搞封建迷信活動,私藏和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及活動安排,違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謀求特殊待遇,崇尚享樂主義,違規乘坐頭等艙;毫無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違規為他人調動工作;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道德敗壞,生活極其腐化墮落,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長期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嫖娼、賭博;玩物喪志、癡迷刀具;違規向企業攤派費用,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劉文新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把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融資貸款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
劉文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文新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