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11日)與相關部門及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前往港島南區水域巡查,並在政府飛行服務隊協助下,曾在今日傍晚在相關水域發現有鯨魚出現,但其後失去蹤影。漁護署會繼續聯同相關部門及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巡查該處一帶水域,以確定該鯨魚的位置、品種及健康狀況等,並密切監察其情況。
漁護署聯同水警及海事處已在曾發現有鯨魚出沒的海域派員加強巡邏,在場的政府人員會指示接近鯨魚的船隻離開,並會對拒絕合作的相關人士採取執法行動,以確保鯨魚不會受到船隻滋擾。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市民不要乘船出海觀看或追蹤在香港水域出沒的鯨魚。市民假如在海上發現鯨魚出沒時,必須保持不少於100米距離,減慢船速盡快離開,否則政府人員可能會採取執法行動。
發言人說:「所有鯨豚動物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保護,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可能構成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一年及罰款十萬元。」
漁護署亦正與本地及海外專家商討有關鯨魚的品種、狀況及對其保護的合適措施。(影片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