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近日修訂出台《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辦法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為企業標準化工作營造更加優良的環境,激發企業標準化工作內生動力。
辦法提出,用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代替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制度。與備案制相比,企業在公共服務平台上公開一項標準,僅僅需要10分鐘左右的時間,並且不需要任何費用,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為企業節約了大量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
在監管方面,辦法明確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依法進行監督檢查。除特殊重點領域外,縣級以上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對企業的標準化工作進行管理監督,「無事不擾」,為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更加優良的環境。
此外,辦法加大對企業標準化工作的激勵和服務力度。加大對具有自主創新技術、起到引領示範作用、產生明顯經濟社會效益的企業標準獎勵力度,支持將先進企業標準納入科學技術獎勵範圍;加強標準化人才培養,豐富標準化服務供給,支持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化交流與合作,為企業參加國內、國際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參與政府和國際標準制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