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台今日(7日)21時50分發布紅色暴雨警告信號,表示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50毫米的大雨,且雨勢可能持續。
教育局宣布,由於紅色暴雨警告信號現正生效,學校應採取應變措施,確保學生安全。正在上課的學校應繼續上課,直至放學時間,並在安全情況下,方可讓學生返家。
勞工處提醒僱主應盡早預先訂明僱員在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如適用)等。提醒僱主應遵守《僱傭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勞工處發言人說:「僱主應預先訂明僱員的工作安排和應變措施。在擬訂及執行有關安排時,應優先考慮僱員的安全和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的可行性等,亦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如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並考慮當中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
「為避免誤解、爭拗及混亂,僱主應在制定有關工作安排的過程中諮詢僱員,並因應經驗和勞資雙方的需要及實際情況作出適當的更新或修訂。」
工作安排的內容應包括: | ||||
*上班的安排; | ||||
*在工作期間提早下班的安排; | ||||
*復工的安排(例如在有關警告取消後,在安全及交通情況許可下,僱員應在多少個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 | ||||
*在家工作的安排(例如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當值及工作安排); | ||||
*工作時數、工資和津貼的安排 (例如就當值或缺勤的工資及津貼的計算方法);及 | ||||
*有關在惡劣天氣下必須當值的僱員(必要人員)的特別安排。 |
他表示,由於暴雨屬無可避免的自然災害,對於因惡劣天氣而未能上班或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的僱員,僱主不應無故地不發放他們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僱主應了解事件的成因,仔細考慮個別僱員的情況,不應輕易處分或解僱有關僱員。
發言人提醒僱主應遵守《僱傭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此外,渠務署呼籲市民,若發現街道水浸,請盡快致電24小時渠務熱線向該署報告,電話為23001110。
天文台提醒,可能受影響之市民,應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防止水浸可能引致的損失。大雨可能引致山洪暴發,市民應遠離河道。駕駛人士應注意道路可能出現嚴重水浸及交通擠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