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新版《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將於9月1日起施行,此前不少人把這個舉措理解為可以隨便擺攤了,實際上是什麼樣呢?
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對即將實施的新版條例中,備受關注的攤販設點相關問題,進行了現場解答。
問:在哪些地方可以擺攤設點?
答:《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除劃定的攤販經營場所外,禁止佔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堆放物品、擺攤設點、銷售商品。」只能在街道辦事處按照方便群眾、布局合理、監管有序原則劃定的攤販經營場所。
問:違規擺攤將受到什麼處罰?
答:違反《條例》規定在街道辦事處劃定的攤販經營場所外亂擺賣的,由市、區城管和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區城管和綜合執法部門按照佔地面積處每平方米一千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沒收違法堆放、擺賣的物品和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
問:在深圳商場、門店可以隨意外擺嗎?
答:不可以。《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商場、門店超出門、窗外牆擺賣、經營的,應當符合規範。」
問:違規外擺將受到什麼處罰?
答:違反《條例》規定外擺的,由市、區城管和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沒收違法擺賣、經營的物品和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
各個街道都在因地制宜,籌劃如何落實新條例中,關於攤販設點的問題。以坂田街道為例,他們以嚴管和疏導相結合的方式,讓「擺攤」不再成為難題!
坂田街道城市管理科科長胡文耀介紹,我們對擺攤還是嚴管的,尤其是地鐵口和主次幹道周邊,是嚴格禁止的。如果是在這些地方擺攤,會嚴重影響到我們行人的通行,產生交通安全隱患,同時還有着很大的環境衛生問題。
對於臨時的需求,街道也很重視。例如,街道轄區的一大型工地,之前有2000多工人,雖然工地里有食堂,但工人們還是被工地外數十個餐飲攤吸引,每到飯點,工人蜂擁而出,人流車流,隱患重重。
記者在現場了解到,這條工地里的美食街,隨着項目收尾,大部分工人已經撤出,一些應運而生的攤檔也相繼離開。目前只剩下的幾家,仍是按規定時間,在指定地點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