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
去年底政府發表《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闡明當局的政策立場和方針,包括透過發牌制度進行監管等;今年初並進行相關平台營運者建議監管規定的公眾諮詢;昨日,證監會發表相關諮詢總結,回應者普遍表示支持,而在考慮回應後經修訂的監管規定,《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將於6月1日生效,散戶最快今年下半年可於發牌平台進行買賣。虛擬資產已成金融生態的重要部分,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理當不能缺席;確保虛擬資產的監管實而不虛,不因無王管而動輒出亂子,令市場對此更具信心、投資時更加安心,才有利於這個金融創新產品的有序、健康、可持續發展。
關於虛擬資產,有人覺得熱潮已過,香港動作姍姍來遲;惟同時,亦有人覺得方興未艾,甚至是未來金融發展所向。到底誰是誰非?無論如何,虛擬資產已被廣泛納入金融界的資產配置籃子裏,由區塊鏈技術到數碼貨幣等各地亦正挖掘潛力。如果香港金融版圖缺此一角,難免不利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所謂錯過時機,很大程度基於投機炒賣角度,因NFT、加密幣等成交額與成交價均見頂回落了。不過,這反過來凸顯了監管的必要性,勿讓投資者因無王管而蒙受損失,尤其在前車之鑑下,香港可以更有效監管,避免走歪路。
沒有安全前提,難有穩健發展,虛擬資產市場之所以風險大,正是受累於缺乏監管。例如美國,「幣圈」過去「幣災」頻仍,虛擬資產價格突然崩盤毫不陌生,包括一些所謂穩定幣亦然,而交易平台又會忽然無法交易、停止交易,有的且被揭發涉嫌挪用客戶資金,結果導致投資者血本無歸……正因為種種市場亂象,目前各地亦正收緊監管,如美國財政部上月便發表了全球去中心化金融服務的非法金融風險評估,歐洲議會同月也批准全球首個針對全面管制加密貨幣市場的法規。至於本港,證監會的諮詢顯示,絕大多數回應者認同容許由持牌交易平台營運者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的建議,當局將實施的系列措施,便總結了過往經驗,包括營運者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過程中確保合適性、良好管治、加強的代幣盡職審查、納入準則及披露,以及穩妥保管資產、分隔客戶資產、避免利益衝突及網絡保安等。當中,如有平台在條例實施後,於9個月內仍沒有牌照,就不能在香港進行虛擬資產交易業務,也不能在港宣傳推廣,而證監會亦會提醒投資者在不受規管平台上投資的風險。
正如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所言,監管框架依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資者保障並管控主要風險,從而推動業界可持續地發展和支持創新。香港要走上自己的安全發展虛擬資產道路,畢竟市場沒信心就不會有人參與,在穩字掛帥下香港已許多年沒現擠提,聯匯港元也穩如泰山,雷曼迷債事件的善後亦充分考慮投資者權益。唯有在發展時兼顧平衡安全監管,做實虛擬資產的監管,市場才會有序、健康,才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並為金融創新提供更佳土壤環境,而非淪為「割韭菜」的頻發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