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15日)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訂明若僱員因確診要接受隔離,或被列為密切接觸者要接受檢疫,可視作「病假日」。
勞工處今日在回覆查詢時表示,常見情況包括僱員受隔離、檢疫或圍封檢測的限制,亦包括就活動範圍施加拘限規定的「強制檢測公告」及「強制檢測令」。而僱員純粹前往接受強檢及等候檢測結果期間,或向抵港人士實施的強制檢疫「強檢令」,則不包括在內。
至於僱主可否要確診僱員「在家工作」,處方提到,僱員在患病並放取「病假日」期間,僱主不應要求僱員工作。(中新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