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漯河市源匯區大劉鎮,有個叫大陳的村子。明、清至民國時期,它還有一個名字叫「風憲里」。為什麼叫「風憲里」?這就需要從「風憲」二字說起。
首先看「風」。《說文解字》:「風,八風也……風動蟲生,故蟲八日而化。從蟲,凡聲。」小篆「風」是內形外聲的形聲字,中間的「蟲」作形旁,表意;外部的「凡」作聲旁,表讀音;簡化時,人們用符號「?」代替了中間的部分。眾所周知,風是無形可像的,為什麼用「蟲」作形旁呢?古人認為,「風動蟲生」。春風一來,萬物復甦,各種動物開始繁衍生息,所以用所生之物「蟲」來製造「風」字。風本義指八方的風,引申指像風一樣流動傳播的事物,如風氣、習俗等;又引申指人的作風、風度等。
再看「憲」。《說文解字》解釋說:「憲,敏也。從心,從目,害省聲。」金文、小篆「憲」是會意兼形聲字,下面是「心」,中間是「目」,心目並用會意聰明敏捷,上部是省去部分形體的「害」,表示讀音;後來,人們用更能清楚表示讀音的「先」代替下面的部分,於是「憲」就演變成現在我們使用的「憲」了。憲的本義是聰敏。聰敏意味着計議周全、謀慮有度,憲就有了效法、法式的意思了,又進一步引申指法令、法則、法律等。
「風憲」一詞大約出現在東漢時期,是「風」和「憲」的意義組合,最初多表示風紀、法度。如《後漢書·皇后紀序》「爰逮戰國,風憲逾薄,適情任欲,顛倒衣裳,以至破國亡身,不可勝數」中「風憲」即是這個意思。到了唐代,「風憲」引申指正風肅紀的機關或行為,如唐代韓愈《昌黎集外集七·順宗實錄二》:「而叔文又以元衡在風憲,欲使附己,使其黨誘以權利,元衡不為之動。」其中「風憲」指當時的國家最高監察機構——御史台。後來,人們用「風憲」「風憲官」泛指古代從事司法、監察工作的人員。通過梳理可知,「風憲」不是一個具體的官名,而是古時人們對司法、監察相關人、事、物的統稱。這就是今天為什麼我們雅稱紀檢監察幹部為「風憲」的緣由。
為什麼大陳村又稱「風憲里」呢?民國時期的《郾城縣記》記載:「大陳村之名風憲里則由於璣官副使」。意思是說,「風憲里」是由於這個村有一個叫陳璣的人,曾做過明代嘉靖年間的湖廣按察副使而得名。
按察使是一個什麼樣的官職呢?據《辭源》(第三版)《辭海》(第六版)記載,按察使這一官名,唐代開始設置,當時其主要職責是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至宋代,初期轉運使兼按察職責,後來另設提點刑獄官,此為後世按察使的前身。金承安四年(1199年)改提刑使為按察使,主管一路的司法刑獄和官吏考核。元代又改稱為肅政廉訪使。到了明代初年,復用按察使原名,為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長官,主管一省之司法,行使司法刑獄、刑名按劾、監察官員等職。陳璣所任的湖廣按察副使就是協助按察使掌管湖廣一帶司法、監察工作。正因為陳璣當過湖廣按察副使,也就是當過「風憲」,所以就把他的故里稱作「風憲里」了。
陳璣這個「風憲」幹得怎麼樣呢?據史料記載,明代嘉靖十六年(1537年),他任湖廣按察副使。在任期間,清正廉潔、執法公正,使「湖南人不敢干以私」。有一次,施州衛兩個指揮觸犯了刑律,畏懼陳璣之嚴明,揣度各自免不了被處罰,便不遠千里來到河南,以金幣賄賂陳璣的父親,又托親戚說情,被陳父毅然拒絕。陳父立即寫信給陳璣說明情況,囑咐他一定把法律放在心上,嚴格保持清廉的操守。還有一次,有同僚的家眷送給陳璣的夫人珠寶和首飾,陳璣夫人說:「荊釵布裙足以適體,用此胡為者?」說得那人慚愧而退。嘉靖十九年(1540年),陳璣主持鄉試。他取人之長、唯才是舉,不拘一格選人才,所拔人才皆名士,張居正就是他的得意門生之一。
在河南漯河、在大陳村,風憲故事、風憲美德、風憲精神,已經融進血脈,轉化為世代相傳的家風家訓,成為當地人修身齊家的價值理念、道德規範和精神追求,這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一脈相承,是新時代推進家風建設、涵養廉潔文化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寶貴文化財富。(李華強 郭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