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州市司法局獲悉,行政複議體制改革以來,廣州市複議辦在實踐中不斷摸索和總結經驗,形成了針對公安交通類行政複議案件的快審快結機制,在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同時大大提高辦案效率,通過機制創新保障「複議為民」「複議便民」走深走實。
今年以來,廣州市複議辦新收公安交通類案件660件,已辦結549件,其中通過快審快結辦結372件,佔比68%,超過三分之二的公安交通類案件在30日內得以辦結。在適用快審快結機制辦結的372件案件中,幾乎全部爭議都在行政複議階段得到有效化解。只有5件提起行政訴訟,且最終行政機關全部取得勝訴。經複議後的起訴率為1.3%,遠低於其他案件的複議後起訴率。運用快審快結機制辦理案件,既有效提升辦案效率,又保證辦案質量,實現公平與效率的有機統一。
納入快審快結機制的案件,原則上應當自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之日起30日內辦結,比《行政複議法》規定的60日辦案期限壓縮了一半。同時對比普通程序辦理的行政複議案件,在審批流程上進一步優化,進一步提高了辦案效率。
針對納入快審快結機制的案件,提煉常見類型案件的證據要求、審查內容、分析思路及注意事項,形成標準化審查路徑,辦案人員按照案件具體類型與當事人訴求、理由即可高質高效地完成案件審查,繼而準確、快速的審結案件。同時充分運用調解、和解手段,及時、有效、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實現案結事了。(記者 何嘉敏 通訊員 穗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