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記者從四川天府新區相關部門獲悉,《四川天府新區條例》已在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公告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四川天府新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保障四川天府新區建設發展的一部綜合性省級地方性法規,分為總則、管理體制、規劃建設、科技創新、產業發展、開放合作、生態宜居、服務保障、附則共九章。《條例》確立了四川天府新區的功能定位、法定主體和職能職責,突出對公園城市建設、科技創新策源、現代產業集群、開放示範引領、生態宜居治理等重點領域的賦能增效,以法治力量護航四川天府新區高質量發展。
《條例》指出,為把四川天府新區(以下簡稱天府新區)建設成為新時代公園城市典範,保障和促進天府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實現國家賦予天府新區的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條例》指出,天府新區規劃建設應當根據國家和省確定的發展規劃與功能定位,嚴格保護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控制城鎮開發邊界,構建集約高效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建設山水人城和諧相融的公園城市。
《條例》明確了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天府新區以成渝(興隆湖)綜合性科學中心、西部(成都)科學城為核心承載,打造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重要承載區和創新要素加速匯聚地,形成服務戰略大後方建設的創新策源能力,為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提供核心支撐。
《條例》明確天府新區應當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集聚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製造業以及高端服務業,建設現代產業集群。
《條例》內容還包括,天府新區應當深化對外開放合作,充分發揮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國際(地區)合作園區等開放合作平台示範引領作用,構建開放型經濟體系,全面提升開放合作綜合服務能力。
天府新區應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建立嚴格的生態環境准入制度。
支持天府新區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改革試點,可根據環境質量改善情況核定污染物排放總量,開展區域環境影響評價等試點工作,探索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簡化模式。
天府新區應當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政務服務體制機制,跨層級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提升政務服務水平,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公平、高效、優質的政務服務,建設一流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記者 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