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擴大啟運港退稅試點政策實施範圍的通知》(財稅〔2023〕8號),批准大連大窯灣港自4月1日起作為離境港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大窯灣港也成為東北唯一獲批「離境港」的港口,對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國際物流中心和東北海陸大通道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啟運港退稅政策是我國出口退稅管理模式的一項重大改革創新。一般情況下,出口退稅是外貿貨物運到離境港並辦理結關手續以後方能退稅;而啟運港退稅政策則是外貿貨物從啟運港運出時,尚未運到對應的離境港,即視為已出口並可辦理退稅手續,大大縮短了出口企業的退稅周期,有利於企業加快資金周轉,提高經濟效益。同時也為相關的生產、運輸、貿易企業帶來重大利好。
集裝箱碼頭
對於港口而言,此項政策更是含金量滿滿。因為從啟運港出發的外貿集裝箱貨物,只有通過離境港離境,才能在啟運港申辦出口退稅。而此次獲批作為大窯灣港配套啟運港的包括營口港、秦皇島港、唐山港、天津港、煙臺港等11個環渤海主要港口,這就意味着作為離境港的大窯灣港的中轉貨物量將大大增加。
作為東北地區走向世界最近的港口,大窯灣港擁有45萬噸原油碼頭、40萬噸礦石碼頭、20萬噸級集裝箱碼頭和7萬總噸級汽車滾裝碼頭,與全球160多個國家和地區、300多個港口建立了經貿航運關係,航線網絡基本覆蓋國際主要港口;東北地區96%以上外貿集裝箱、100%商品車、60%以上外進原油均在此轉運,是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國際物流中心的重要支點,是東北海陸大通道建設的運行中樞。獲批成為離境港後,將有助於大窯灣港進一步增強與日韓港口的競爭力,提升區域航運中心樞紐地位,同時吸引物流運輸及倉儲等相關企業在大連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有力推進遼寧沿海經濟帶開發開放,促進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記者 王麗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