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完成繁簡分流改革任務,充分適用訴前調解、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年初以來,黑龍江省塔河縣人民法院採取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工作方式,提升民商事糾紛審判質效,通過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大力推進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駕護航。
着力強化訴訟程序綜合運用。該法院根據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各自的功能定位,綜合有效運用不同程序,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充分發揮小額訴訟程序方便快捷、一審終審的優勢,對標的額小、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民事案件全部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對標的額較大的簡單金錢給付民事案件,鼓勵當事人選擇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年初至今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率達45.55%。合理擴大簡易程序適用範圍,明確庭審程序和裁判文書簡化方式,強化簡易程序審限要求,真正發揮簡易程序「簡、快、靈」的制度優勢,與小額訴訟程序、普通程序形成合理區分、有效銜接,年初至今簡易適用率達88.89%。
着力建設完善訴調對接機制。該法院與縣市監局、交警隊、工商聯、司法局、人社局等11個部門聯合制定了覆蓋民商事糾紛全領域的《訴調對接工作實施方案》,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相互配合、相互協調,促進各類糾紛的解決更加便捷、靈活、高效。依託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在訴訟服務中心成立了集訴前調解、信訪接待、多元化解、訴源治理等多項功能一體的訴調對接中心,設立程序分流員,專業化識別糾紛類型,分步驟化解糾紛。登記立案前,在釋明各類解紛方式優勢特點、智能評估訴訟風險、宣傳訴訟費減免政策且徵得當事人同意的基礎上,鼓勵引導當事人選擇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並委派相應調解員先行做好調解工作,壓縮糾紛化解時間成本,減少當事人訴累。(記者 張曉磊 通訊員 趙福祺 邱賀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