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發佈第60號公告,根據當前哈市疫情防控形勢,為有效阻斷疫情傳播鏈條,經專家綜合研判,市指揮部決定,自4月20日12時至4月25日24時,道里、道外、南崗、香坊、平房、松北六個主城區實行社會靜態化管理。(記者 張曉磊)
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第60號公告
(2022年4月20日)
根據當前哈市疫情防控形勢,為有效阻斷疫情傳播鏈條,經專家綜合研判,市指揮部決定,自4月20日12時至4月25日24時,道里、道外、南崗、香坊、平房、松北六個主城區實行社會靜態化管理。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嚴格人員流動管理
1.主城區內人員非必要不出主城區,確需出主城區的,須持48小時內2次(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憑「龍江健康碼」綠碼通行。
2.非主城區內人員非必要不進出主城區,確需進出的,須持48小時內2次(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憑「龍江健康碼」綠碼通行。參加防疫、隔離轉運、醫療救護、應急搶險、城市保供、垃圾處理、行政執法、重要公務等人員不受限制。
二、嚴格實施交通管制
1.暫停地鐵運營。城市公交車輛縮短運營時間,減少發車班次。
2.上路車輛實行限制通行,具體措施由市公安交管部門對外公佈。
三、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必須向屬地指揮部報備,加強從業人員全時段管理,加密核酸檢測頻次,最大限度減少堂食,實行分時錯峰就餐,嚴禁組織和參加聚餐、聚會、聚集活動。
四、嚴格開展督導檢查
各級指揮部、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巡查督查,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五、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疫情防控期間,對違反市指揮部公告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呼蘭區疫情防控工作比照本公告執行。
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未作新規定的事項仍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第53、55、56、57、59號公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