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藥品安全春風行動’開展以來,已檢查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21 家次、醫療機構15家次,發現問題並責令整改 5 家次 ; 檢查化妝品經營企業 32 家次,責令整改 3 家次,立案查處1起藥品使用單位涉嫌使用過期藥品案件、15起經營超限用日期的化妝和經營標籤不符合要求的化妝品,有力地保障了全縣百姓藥械、化妝品使用安全。”這是記者1月26日在安徽祁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瞭解到的相關資訊。
為有效消除藥品安全隱患,保障2022年元旦、春節和省、市、縣“兩會”等特殊時段藥品安全,按照省、市新春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要求,祁門縣市監部門加大實施2022“藥品安全春風行動”工作力度,局、所聯動,加強了對藥械經營企業重點品種和重點區域的藥械安全監管.
結合目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部署,以轄區內零售藥店、個體診所為檢查重點,以“抗生素類、抗病毒類、退熱類、止咳類、止瀉類、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血液製品”等七類藥品、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中藥飲片等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藥品、醫療器械為重點品種,要求各零售藥店必須憑處方銷售處方藥,並嚴格審查供貨商單位資質,做好索證索票工作,確保從合法管道購進藥械;向轄區內化妝品零售企業、美容美髮機構、兒童化妝品經營者發放並張貼化妝品法律法規宣傳畫報,加大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同時查看化妝品經營者是否建立或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登記制度,是否按有關規定儲存化妝品,化妝品標籤標識是否合規。
通過 “藥品安全春風行動”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大對藥械、化妝品的監督檢查力度,為淨化藥械、化妝品市場,保障群眾使用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礎。(記者 吳敏 通訊員 錢新勝 方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