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公安廳部署全省公安機關全面啟動開具戶籍類證明、5項戶口遷移業務全國範圍內「跨省通辦」工作,2類戶政業務可以「跨省通辦」。
在戶口遷移業務辦理方面,全國戶籍居民需辦理工作調動戶口遷移、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戶口遷移、大中專學生畢業戶口遷移、夫妻投靠戶口遷移、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5項跨省遷移業務的,申請人只需根據遷入地戶口遷移政策規定,向遷入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即可由遷入地和遷出地公安機關協同辦理戶口遷移,實現申請人在遷入地「一站式」辦理。申請人因個人原因拒絕選擇「跨省通辦」服務的,遷入地公安機關按原規定辦理遷移手續。
在開具戶籍類證明方面,跨省就業、就學、居住的全國戶籍居民,因家庭矛盾等原因無法取得居民戶口簿的,可憑有效身份證件,向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異地申請開具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更正證明、註銷戶口證明、曾經同戶人員間親屬關係證明、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等戶籍類證明,受理地(實際居住地)和戶籍地公安機關實現信息材料流轉,由受理地公安機關開具。
據介紹,戶籍類證明「跨省通辦」分為直接出具證明、協查出具證明兩種情形。直接出具證明,對於申請人申請出具的戶籍證明信息,受理地公安派出所經查詢可獲取的,由受理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出具證明;協查出具證明,受理地公安派出所經查詢無法獲取申請人戶籍信息的特殊情況,由受理地公安派出所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發出協查,戶籍地公安派出所5個工作日內核查完畢,符合出具證明條件的,由受理地公安派出所為群眾出具戶籍證明。(王皓萍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