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出台《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之後,近日,甘肅省科技廳聯合教育、財政、人社、審計、國資委等部門印發了《關於推進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自主權有關政策落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科研人員「鬆綁」,為創新創造賦能。
近年來,甘肅省委省政府聚焦科技體制機制改革、調動創新主體積極性、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出台了一系列創新政策,然而,創新政策在執行過程中落實不到位成為制約科技創新發展的「藩籬」。此次印發《通知》,旨在為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創新主體在落實政策時「扶上馬」再「送一程」,指導創新主體用好用活創新政策。
疏通「堵點」 提升科研人員收入是重點
圍繞《關於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實施意見》《關於建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直通機制的實施意見》《關於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關於進一步激發創新活力強化科技引領的意見》四部重要文件,相關部門梳理「堵點」,如制定獎勵性工資管理辦法,構建科研人員「三元」(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科技成果轉化收入)薪酬體系。明確獎勵性工資來源、比例,享受獎勵性工資的對象範圍;提出提升科研人員工資收入、重點增加科研骨幹收入的細化措施,突出知識價值分配導向的分配原則,逐步引導解決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不高的問題,進而提升全員創新能力等。
明確內容 兼職、離崗創業都可以
《通知》對創新主體需要制定的配套制度和操作辦法提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創新主體制定體現增加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科研人員兼職和離崗創業、項目經費的細化管理等配套制度,在這些配套制度之下還提出應有相關的管理辦法,如制定賦予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管理辦法,明確提出科研單位擁有、由科技人員取得的職務科技成果,其所有權、處置權、收益分配權均賦予科研人員,通過單位與科研人員具體協商、簽訂協議的形式予以實現,明確科技成果「確權」「賦權」「享有分配權」的規範程序、形式和模式,給科研人員的研發、轉化、產業化和分配收入等提供保障和依據,打消科研人員心中顧慮。
其次,制定科研人員兼職和離崗創業的管理辦法。明確科研機構、高校科技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後,可以到其他科研機構、高校、社會組織等兼職並取得合法報酬;此外,對離崗創業人員服務社會不搞歧視,在原單位規章制度下對離崗創業人員進行一對一協議約定,公開約定內容,集體討論決議,避免「一刀切」打擊積極性,也規避「模糊處理」留下後遺症,鼓勵科研人員以自己最恰當的方式服務社會;堅持客觀合理解決離崗創業的多樣性、特殊性問題。
精細指導 橫向項目經費可作為轉化收入
《通知》制定縱向和橫向的科研項目的經費管理辦法,全方位地對創新主體責任需要制定的配套制度和操作辦法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對不同額度、不同研發重點、不同研發類型的項目明確經費分類管理要求,用明確的規定,簡明扼要地讓科研人員對科研經費怎麼用、用在哪、達到什麼效果等,做到心中有數。此次新政的亮點之一是明確了橫向項目經費可以視為成果轉化收入,可以用作績效工資和獎金,在完成項目合同約定的任務前提下,不限制其分配的額度和比例;一切以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完成合同目標任務,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為原則,規避「過松」或「過緊」兩極現象。(記者 寇剛 通訊員 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