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新的發展形勢,根據財政部和農業農村部的統一部署,近日,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農墾總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 值得關注的是,相比2016年剛開始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此次通知都讓政策目標和導向更加明確、更加具體。
保障糧食安全 嚴守耕地紅線 維護農民利益
據了解,2016年,由種糧直補、農資綜合補貼和良種補貼等三項補貼合併調整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時,政策目標為保護耕地地力。2021年,明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總目標,以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為底線,以維護農民群眾利益為原則,切實推動「藏糧於地」戰略部署,有效保護耕地,遏制耕地「非農化」,築牢我國糧食安全根基。
政策導向方面由「鼓勵農民秸稈還田,不露天焚燒,主動保護耕地地力,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意識」,指向「探索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與耕地地力保護行為相掛鈎的有效機制,按照中央關於建立綠色生態為導向農業補貼制度的部署要求,引導農民綜合採用秸稈還田、深松整地、科學施肥用藥、病蟲害綠色防控等措施,自覺保護耕地,提升地力」。
同時,此通知細化不予補貼的情況。一方面是繼續強調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不再給予補貼。第二方面是原來要求對撂荒耕地不予補貼,但沒有明確撂荒年限界定的,這次明確指出拋荒一年以上的,即取消次年補貼資格。結合耕地地力補貼資金發放時間和我省農作物生長周期,一般拋荒一年是指從上一年度冬種開始至當年晚稻都無耕種,在秋季統計時,即視為拋荒一年,取消次年的補貼資格。第三方面是根據國家防止耕地「非糧化」的意見要求,結合廣東的實際,在承包耕地上種植葡萄、百香果、火龍果、香蕉、柑橘類、桑樹、多年生中藥材、花卉等多年生農作物及木本作物的,不予補貼。
此外,據了解,廣東全省已建立統一的信息管理平台,推動公安、民政、金融、農業農村等跨部門相關數據共享,逐步實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查詢、面積申報、公開公示和審核監督「一網式」統一辦理管理,減輕基層工作負擔,提升補貼發放的規範性、精準性和實效性。從2022年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申報開始,村居、鄉鎮及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農墾農場將陸續使用「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台」對農戶補貼信息進行登記、審核管理。(記者 徐紅 余文蓮 通訊員 粵農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