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羅湖公安分局東曉派出所接到事主李女士報警稱,在深圳羅湖區某移動營業廳辦理業務後發現自己的銀行卡存款不見了3萬多元,返回該營業廳時已不見幫其辦理業務的工作人員。
接報後,東曉派出所辦案民警立即開展偵查並於4月26日當晚依法傳喚移動營業廳的工作人員賴某。
作案現場截圖
經了解,賴某在該營業廳工作,主要負責幫客戶辦理通信業務,其與李女士於2021年3月份因業務來往相結識並加為微信好友。4月2日,李女士到該移動營業廳辦理手機號碼自動充值業務,賴某在得到李女士的信任後,獨自使用李女士的手機進行操作。賴某先是幫李女士的支付寶綁定李女士的工商銀行卡,後從工商銀行卡轉入5000元到支付寶賬號中。在操作過程中,無意中在李女士的工商銀行APP賬號看到200多萬存款餘額,同時在聊天過程中得知李女士基本不使用支付寶。因賴某自身債務纏身,經濟狀況不佳,看到眼前的巨額存款就動起了歪心思。賴某以業務需要為由讓李女士刷臉修改了支付寶的支付密碼並轉走4200元到自己的銀行卡中,而粗心的李女士在辦理完業務後也並沒有發現自己的賬戶少了錢。
4月25日下午,李女士再次到該移動營業廳找賴某幫忙操作手機辦理業務。賴某見李女士未發現上次轉走她錢的事,加上自身十分缺錢,膽子便大了起來。在幫李女士操作手機的過程中,她首先登錄李女士的支付寶,通過李女士的工商銀行快捷支付充值3萬元到支付寶餘額上,因支付寶限額,賴某就先轉走15000元到自己的銀行卡中,在第二次轉賬時發現支付寶提示有風險無法轉賬,便將李女士支付寶剩餘的餘額共計15800元又轉回李女士的工商銀行卡中,然後賴某再利用李女士的微信財付通快捷支付轉走15000元到自己的微信賬號中。
經審訊,賴某對盜竊李女士的人民幣34200元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賴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羅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記者 姚志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