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蘭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3月1日起,甘肅省蘭州市將全面實施市場主體登記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適當放寬經營場所限制。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商事登記便利化,着力優化營商環境,該市市場監管局以《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修改為契機,全面實施市場主體登記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把登記中的住所申報材料簡化為一張《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書》。申請人無需再提交租賃合同、產權證明等各項證明材料,只需要填寫房屋基本信息,並承諾對申請材料和住所房屋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安全性負責,通過登記機關對申請登記材料的形式審查,即可依法申請登記。
同時,從事計算機服務、數據處理、文化創意、翻譯服務、諮詢策劃、電子商務等無污染、不擾民、無安全隱患的經營事項,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禁止性規定並徵得利害關係人書面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將住宅登記為企業住所(經營場所),但不作為房產性質變更的依據。
實施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是蘭州市商事登記便利化改革的「先手棋」,直指長期以來「住所證明難」的難點和痛點,精準施策,大幅壓縮證明材料,健全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落地見效,進一步壓縮辦理營業執照的手續和步驟,激發蘭州市「雙創」熱情,充分釋放住所(經營場所)資源,打造高質量營商環境。(記者 寇剛 通訊員 杜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