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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葵涌開出森林防火期內首張罰單

2021-01-13
来源:香港商报网
    近日,深圳市大鵬新區葵涌辦事處森林消防中隊(護林隊)接到群眾來電報警稱,溪涌社區洞背村疑似山火火情。接到警情後,葵涌森林消防中隊第一時間聯合綜合執法隊前往現場,並撲滅火源。經過了解,火情是由洞背村一農場看守人員焚燒垃圾造成,因火源位於林區範圍,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規定,執法部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依法給予警告,並處以3000元罰款行政處罰。據悉,這是進入森林特別防護期以來葵涌辦事處開出的首張罰單。
 
 
    據了解,為加強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發生,保護大鵬新區森林資源生態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020年11月4日,大鵬新區管理委員會已經發佈了《森林防火禁火令》,禁火令規定禁火期從2020年11月2日到2021年5月9日,禁火區域為大鵬新區所有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50米範圍內的森林防火區,在禁火區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進入森林防火特別防護期以來,葵涌辦事處不斷加大森林防滅火巡查和宣傳力度,切實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在巡查方面,通過「分組包幹+重點防守」「人防+技防」形式,實現防火巡查全覆蓋,將巡查隊員分為4組,負責相應的片區巡查,並將重點區域的巡查時間從正常下班時間延長晚上。近期,葵涌辦事處已出動700餘人次,200餘車次來開展巡護及火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人員難以到達的地區,採用無人機監控,實現防火巡查全覆蓋、無死角。除了日常巡查,還安排專員對洞背、十七英里、高大、坪埔、鐵屎湖等5個主要登山路口蹲點值守,嚴禁登山人員攜帶火種進山。在宣傳方面,向近山企業、在建工地、農家樂等涉林單位發放告知書,制定並要求涉林單位落實「五必檢」措施(即安全監管人員、防火應急預案、員工防火培訓、防火設施配備、動火作業人員滅火器材操作熟練度),定期對森林防火工作進行自查、檢查、整改,自覺遵守 「十不准」、「六不燒」的森林防火規定,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護、責有人擔」。
 
 
    當前正值森林防火特別防護期,葵涌辦事處再次提醒轄區群眾,要切實增強森林防火安全意識,進山入林嚴禁一切野外用火。違反有關規定,給予警告,個人將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單位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森林火災涉嫌犯罪的,將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記者 羅國淮 通訊員 李帥林 何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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