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社區建設關乎着人民群眾的安居樂業,關乎着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補齊吉林省社區治理短板,近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夯實社會治理基礎提升城市社區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5月12日,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吉林省加強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提升社區治理能力新聞發佈會,吉林省民政廳副廳長相瑛介紹吉林省同步出台「兩個《意見》」,這在吉林省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領域尚屬首次。
吉林省加強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提升社區治理能力新聞發佈會現場
據介紹,《關於進一步夯實社會治理基礎提升城市社區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見》從提升街道社區黨組織領導城市基層治理工作水平、堅持和發展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建立完善社區治理應急聯動機制、全面建立社區專職工作者職業制度體系、增強社區服務能力、不斷提升社區信息化應用能力、推進社區減負增效、加大社區治理經費保障力度、加快幸福社區建設等9個方面提出了25項工作措施。
《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從明確「社工崗」人員範圍、合理配備人員、規範選任招聘、完善薪酬體系、落實相應待遇、拓寬發展空間、加強教育培訓、提升服務能力、建立考核機制、建立退出機制等10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意見。
吉林省民政廳副廳長相瑛介紹相關情況
相瑛介紹,「兩個《意見》」的主要亮點體現在以下幾方面:率先提出了幸福社區建設新模式。《意見》率先提出了以黨的建設為引領、以服務社區居民為宗旨、以建設幸福和諧美好社區為目標,實現基層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為居民群眾服務全覆蓋、社區綜合治理全覆蓋的幸福社區建設新模式。強化了黨建引領城市社區治理的核心地位。提出了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新舉措。明確了從建立城市社區工作者專職「社工崗」、建立等級績效薪酬制度、拓寬成長空間等方面,提出全面加強社區專職工作者職業制度體系建設。
同時,突出了加強社區應急管理能力建設的新要求。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一些社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現的人手不足、資源缺乏、手段落後等問題,折射出社區在包括重大疫情危機在內的公共危機預防、應對和防控等方面缺乏健全的體制機制。《意見》將加強社區應急管理能力建設作為一項新的任務進行明確,並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而系統的舉措,形成吉林省加強新時代基層社區公共危機應急管理能力建設的政策機制。
相瑛最後提到,在疫情防控這一特殊時期,吉林省委、省政府同步出台「兩個《意見》」,這在吉林省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領域尚屬首次,在全國省級層面也是不多見的,可見省委、省政府對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緊迫意識和重視程度。(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