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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開譴責同方股份及有關責任人

2020-04-24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監管中發現,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方股份或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違規事項。並召開紀律處分委員會,形成了紀律處分決定。
 
  經查明,2019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1.5億元到-17.2億元,預計公司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14.5億元到-20.2億元。業績預虧主要是計提各類資產減值所致,包括子公司壹人壹本商譽減值、參股公司華融泰與中國醫療網絡長期股權投資減值以及持有的廣電網絡股票出現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同時,公司在風險提示部分指出,前述資產減值測試工作正在進行中,減值金額存在不確定性,除上述事項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響本次業績預告內容準確性的重大不確定因素。
 
  2019年4月25日,公司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2018年虧損額度大幅增加,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8.8億元左右。業績預告更正的原因除上述事項外,還增加了對子公司壹人壹本商譽減值金額並對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計提大額存貨跌價損失、對子公司同方友友計提商譽減值、對持有的同方康泰股票計提減值以及參股公司華融泰、天誠國際出現投資虧損等。2019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公司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8.8億元。
 
  公司年度業績預告是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可能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公司理應根據會計準則要求,充分、審慎地評估當期投資損益、存貨跌價準備、資產減值等,以確保預告業績的準確性。但公司預告的業績與實際業績狀況出現特別巨大的偏差,差異金額巨大,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差額達21.6億元,差異幅度達125%,情節嚴重。同時,公司未在業績預告中對可能導致業績預告不準確的事項進行充分、明確的風險提示。此外,公司也未及時對業績預告進行更正,遲至2019年4月25日才發佈業績更正公告,更正信息披露不及時。
 
  綜上,公司業績預告不準確,與實際業績相比差異絕對值巨大,且公司業績預告更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時,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2.1條、第2.6條、第11.3.3條等有關規定。公司董事長周立業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總裁黃俞作為公司經營管理主要人員、財務總監周海英作為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張園園作為具體信息披露具體事務負責人、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何佳作為財務會計事項的主要督導人員,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其行為嚴重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2條、第3.1.4條、第3.1.5條、第3.2.2條的規定以及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7.2條、第17.3條、第17.4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
 
  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時任董事長周立業、總裁黃俞、財務總監周海英、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何佳、董事會秘書張園園予以公開譴責。
 
  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饒玉哲 宋健)
[责任编辑:赵书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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