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徐玉瑩 報導:2月10日,記者從廣西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聯合發佈了《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違法犯罪的通告》,明確了對十四類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
據介紹,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全區檢察機關把服務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作為首要任務,積極主動履行檢察職能,依法重點打擊六類犯罪行為。一是編造與疫情有關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製造傳播謠言,煽動破壞法律實施、國家統一,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二是患有新冠肺炎以及疑似病症而隱瞞、謊報病情故意傳播病毒,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治療等妨害公務、造成嚴重後果的犯罪。三是隱瞞、謊報疫情,未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擴散等失職犯罪。四是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和生產銷售偽劣防治、防護產品藥品的犯罪。五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出台的《關於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中明確的7種涉醫犯罪。六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新聞發言人李玉振在會上表示,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及時規範涉疫情案件的受理、流轉和送案,努力做到「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截至2月9日12時,全區公安機關共查處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438起、打擊處理701人,查處散布或傳播涉疫情謠言385人。檢察機關共提前介入破壞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11件18人。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區檢察機關圍繞野生動物保護,生鮮屠宰檢驗檢疫、醫療廢棄物處理、防疫用品市場秩序等領域依法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努力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服務和保障。」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羅紹華稱,下一步廣西將繼續圍繞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加大對野生動物保護、源頭防控的法律監督,加強對涉公共利益保護行政執法行為的法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