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9月28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並於10月10日召開《關於加強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新聞發佈會。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鍾靈介紹,《決定》共十九條,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法律規定,吸收有關司法解釋,借鑒外省市區經驗,堅持從雲南省實際出發,體現雲南省特色,注重把握認真貫徹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體現上位法精神、着眼管用實用可操作,不求面面俱到的原則,主要細化了檢察機關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範圍,規定了公益訴訟工作中的協作配合機制,明確了檢察建議的辦理工作方面進行規範。
雲南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施建邦介紹,《決定》體現了省委加強生態文明排頭兵建設、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和支持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要求。彰顯了共同保護公益的理念,細化了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職責,規範了檢察機關與有關機關的協作配合,強化了檢察建議落實的剛性。
施建邦表示,《決定》的出台,在雲南省檢察公益訴訟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檢察機關將以此為契機,充分認識《決定》的重要意義,多措並舉抓好《決定》的學習宣傳工作,以辦案為中心全面履職,加強協作聯動形成保護公益的合力。認真抓好落實,推動全省公益訴訟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績。
據了解,自2015年7月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以來,雲南省檢察機關共立辦各類公益訴訟案件13576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1578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315件,全省基層檢察院實現了公益訴訟辦案全覆蓋,5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檢察院作為全國典型案例發佈。通過辦案,督促修復被污染、損毀和違法佔用林地、耕地15126.61畝,清理污染和非法佔用的河道289.26公里,治理恢復被污染水源地面積51603.5畝,督促清理垃圾1.24萬噸;促成追繳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9.64億元,收回被套取、冒領的國家補貼資金等國有資產2658.02萬元,督促違法企業或個人賠償公益損失817.96萬元。(劉楊廣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