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吳軍暉 報導:6月27日,海南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海南省完善人才住房、購車政策解讀吹風會”。會上宣佈,海南將為引進的各類人才進一步放寬購房購車門檻,更好的吸引各類人才來海南發展。
據悉,為了鼓勵和支持各類引進人才在海南省創業就業,服務海南自貿區(港)建設,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在調研基礎上,經反復論證、多方徵求意見,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補充通知》《關於進一步完善人才購車的補充通知》,旨在對前期推出的人才住房、購車政策查缺補漏集中“糾偏”,打好政策補丁。兩個檔將於近期正式印發實施。
購房政策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實際引進並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戶的各類人才,其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中至少1人在海南省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且家庭成員均在海南無房的,本人可申請購買1套住房。
二是實際引進並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戶的急需緊缺人才,其家庭成員均在海南無房的,本人可申請購買1套住房。急需緊缺人才的範圍和標準由各市縣結合實際確定,報省委人才發展局備案後實施。
三是對柔性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務1年以上的,經認定,在購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重申“房住不炒 服務人才”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總規劃師林詩輝強調,《通知》堅持“房住不炒、服務人才”的原則,與海南房地產調控方向保持一致。海南將繼續嚴格執行限購、限貸、限制轉讓等一系列嚴格的調控措施,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政策不走樣,以“壯士斷腕”的決心調控房地產,促進海南經濟和房地產業轉型發展。對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騙取購房資格的,將依規追究責任,並計入不良行為記錄實施聯合懲戒。
購車政策方面,實際引進並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戶的各類人才可申請購買新能源小客車;急需緊缺人才和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務1年以上的柔性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可按照海南本省居民同等條件申請購車。